艺人演唱会上被激光笔照射,警方出手!
近日
歌手薛之谦在演出时
被不明人士用激光笔直射面部
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
相关话题冲上热搜
视频显示,演唱会上
一束绿色光点不断在
薛之谦脸上游走
薛之谦在舞台上用手遮挡住眼睛称:
“看到这个绿点了吗?
他一直在晃我眼睛,
啊,瞎了瞎了瞎了,
把他抓下来,好坏哦!”
对此
南昌国际体育中心工作人员称:
“安保是第三方公司负责。”
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公安分局民警表示,目前正在核查,会处理此事。警方称:“这个情况我们有相关工作人员去了解了,正在核查中,会去处理此事,最新通告可以关注一下。”
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,演唱会组织方表示,将加强对观众携带物品的检查,确保类似激光笔等危险物品不得携带入场。同时,也呼吁广大歌迷文明观演,尊重艺人,不要采取危害他人的行为。
会对人体造成怎样的伤害?
此前,国外曾发生相关案例:
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学院教授杨勇分析表示
目前我国现行的GB7247标准
将激光对人体的危险度分为四级
测量标准为在光束内观察
激光对眼睛的MPE(最大可能影响)
在标准中:
一级标准的激光,其输出功率要小于0.4毫瓦,这是因为这种能量的激光在任何条件下对眼睛和皮肤,都不会造成损害,甚至通过光学系统聚焦后也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,所以此类的激光产品属于不必特别管理的类型。
二级标准的激光,输出功率在0.4毫瓦至1毫瓦之间,人闭合眼睛的反应时间为0.25秒,用这段时间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过MPE值。通常1毫瓦以下的激光,会导致人出现致晕的情况,因此不能用此类激光直接照射眼睛,更不能用远望设备观察这种激光。
三级标准的激光,若光束直接射入眼睛,会对眼睛造成伤害,其输出功率在1到500毫瓦之间。
四级标准的激光,为高输出连续激光,其输出功率大于500毫瓦,有可能产生火灾的危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文章来源:广东普法综合整理,主要内容源自中国青年报、新闻晨报、时间视频、19楼论坛、网友评论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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